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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四川省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省范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贯彻法规,落实责任”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道路交通。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源头治理和路面管控。采取9项措施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是水上交通。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升水上安全监管水平,遏制水上重特大交通事故;继续开展“防船舶碰撞、防泄漏”、渡口渡船和砂石船等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深入开展水上“救生衣行动”,确保两个100%,促进“救生衣行动”管理常态化;加强客(渡)船舶发航签单管理,严厉打击超员超载、非客船载客、争抢航道、冒雾冒险航行;完善通航水域桥梁的通航标志,制定重大碍航设施通航安全保障治理方案。
三是特种设备。加大对特种设备现场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商场、超市、居民小区、洗浴、游艺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锅炉、游乐设施进行重点检查。检查设备是否定期检验;设备是否办理了使用登记;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和贯彻执行,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矿山。继续打好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强力实施“3+2”工作(瓦斯抽采利用、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启动水患专项整治、开展省政府33号文督查);开展异地交叉执法监察,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加强对尾矿坝、采石场、煤系矿山和重点矿区的监管,强化采矿作业、掘进、运输、提升、通风、防排水、顶板管理、地压监控、供电、爆破等环节安全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35号)要求,加强对尾矿库的管理。对于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未通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的尾矿库,立即责令其停产整改;对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擅自利用废弃尾矿库进行生产的企业,依法予以取缔;对于超量排放储存尾矿、没有正规设计或私堆乱建以及擅自违规加高坝体的,吊销相关证照,停止生产并落实取缔、关闭措施,确保安全。
五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加强以防范液氯、液氨、燃油、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的安全监管。针对烟花爆竹生产将要进入旺季的特点,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深入开展“三超一改”和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强化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严格炸药管理,有效监控民爆物品使用流向,及时查处各类违规爆破作业。
六是水利。以水电站库坝安全、病险水库、堰塞湖、大坝和边远地区中、小型水库为重点,加大除险加固和监测监控力度,严防溃坝失事和群死群伤事故。健全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水库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制订水库大坝和堰塞湖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并开展事故转移避险和救援演练,完善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设施;加强江河堤防和涵闸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堤防、涵闸管护责任制,落实值班和巡视检查制度,加强日常巡堤查险,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闸门、启闭设备和电气线路,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溃堤决口。
七是旅游。针对国庆黄金周旅游特点,加强对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的监管。监督旅行社租用符合规定标准的旅游客运车辆,落实大型旅游车辆配备双驾和趟次签单等制度;合理安排旅游团队运行计划,把好团队运行计划关。节前,旅游、质监部门要联合对旅游景区索道、游乐设施和旅游星级饭店特种设备开展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切实消除旅游安全隐患。
八是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检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情况,督促指导企业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完善《规定》明确要求建立健全的近20项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九是自然灾害。做好自然灾害预警和防范工作,将其作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进一步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警工作机制。强化气象、防汛、国土资源、林业、地震等部门联系、沟通和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自然灾害预警工作机制,明确相关职责、信息通报程序及方式。认真做好易受地震、暴雨、洪水、暴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的隐患治理工作。将此项工作特别是防范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作为“隐患治理年”工作重点之一,在地方政府的组织领导下,落实责任,全面排查,彻底治理。对已经列入治理计划尚未治理的危险点和隐患,必须落实除险加固措施或完成治理工作,消除隐患,防止引发事故灾难。
十是非法采矿。依法严厉打击无证、超层越界开采等行为,坚决关闭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全面清查和纠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关闭之后又擅自非法恢复生产的,要严肃查处,严防死灰复燃。
十一是消防及公共安全。对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于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小企业、小作坊火灾隐患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活动;狠抓重大节日和冬季防火工作,加强对文化娱乐、宾馆饭店、车站、码头、商场、集贸市场、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完好齐全,疏散通道、出口安全畅通;切实加强对地震灾区过渡安置点防火、防雷、防汛、卫生、用电、用火、用气等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巡查和防火防雷技术指导,建立健全安置点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过渡安置点入住群众防火、防雷、防汛、用电、用火、用气等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做好应急救援的物资储备,确保一旦险情发生能及时、有效处置。
十二是重点建设工程。严格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预防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水电站、交通等重点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落实重点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及勘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安全责任。以防范坍塌、坠落等事故为重点,加强施工现场技术监控和安全管理,深入排查治理施工现场模板支撑、塔吊作业等环节的隐患。切实加强水电施工边坡治理,严防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对隧道施工加强通风监管,防止冒顶、坍塌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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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四川省开展"十二项"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地址:http://www.jianlihr.com/news/hangye/1518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