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求职
小程序求职
 丨  关注公众号
客服:020-89859232  丨  招聘优势  丨  注册简历
首页 > 行业新闻 > 国务院要求各地重视农村民房抗灾能力建设

国务院要求各地重视农村民房抗灾能力建设

发布时间:2016-12-27 00:00:00浏览次数:333次

(本网部分图文转载于网络和用户上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版权归原作者。不希望被转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删除。)
本报记者 王茜
  5月12日,是“5.12”汶川大地震发生1周年纪念日,也是我国首个防灾减灾日。
  5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中国的减灾行动》白皮书。白皮书指出,国家要高度重视农村民房的抗灾能力建设。
我国农房抗震性普遍较差
中国地震局震害防御司副司长杜玮介绍,我国农村地区目前仍有大量农民自建住宅,抗震性较差,对农村居民来说,是很大的安全隐患。同时,这也是全面提高我国防震减灾能力的阻碍。
  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农村有6.5亿人居住在地震高烈度区。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农民防灾意识比较薄弱,对农村房屋的抗震设防知识知之甚少,多种震害隐患并存。因此,做好农村民房的防震设防工作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006年,国务院专门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全国开展农村民房地震安全工程。包括“5.12”汶川大地震在内的几次地震都证明,农村民房地震安全工程实施以来,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有很好的减灾作用。”杜玮表示。
  杜玮举例说,截至2008年底,新疆已经在全区建成了152万户抗震农房。这些抗震农房,在2005年乌什6.2级地震、2007年特克斯5.7级地震、2008年于田7.3级地震和乌恰6.8级地震中都经受住了考验。在去年的“5.12”汶川大地震中,四川省德阳市和甘肃省陇南市已经建成的抗震农房大多基本完好。
新法增加农房抗震性条款
杜玮说,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增加了关于增强农民住宅抗震性的条款。新法要求各级政府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坚持政府引导扶助、农民自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经济实用、抗震安全、统筹安排、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快推进城乡建设规划和农村建房的抗震管理,加强农村民房实用抗震技术的研究开发,加大农村建筑市场中建筑工匠抗震技术的培训,建设农村抗震防震的技术服务网络,开展农村民房抗震工程。
  为了推进全国农村民房抗震安全工程的实施,国家还出台了《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发布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镇(乡)、村建筑抗震设计规程》和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完善了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制度。
  专家建议,地处地震高烈度区的农房在修建时,要尽可能建在低处,屋顶尽可能轻一些,以降低重心,提高稳定性。房屋平面布置要简单、规则,力求主轴对称。墙体交接处要咬合砌筑,尽量减少门窗数量。修筑土墙时,尽量预埋一些钢筋,以增强墙体的整体性能。同时,建房过程中尽量不做或少做可能增加墙体负担的装饰性附属物。

    注明:本文系转载网络资源,如有侵犯版权问题请和管理员联系删除!

  标题:国务院要求各地重视农村民房抗灾能力建设  地址:http://www.jianlihr.com/news/hangye/153662.html

分享

粤ICP备12041652号  粤B2-20181492人力资源许可证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6182号
版权所有:广州中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站之人才及招聘,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