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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央视大火案”的第一被告,央视新址办主任徐威仍是第一个走进法庭。他最终获刑7年。这也是危险物品肇事罪的最高刑期。 据了解,此次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1.6亿多元,同时造成1名消防队员牺牲,6名消防队员和2名施工人员受伤。 3月23日至25日,经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包括央视新址办原主任徐威在内的21位被告人集体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受审,罪名均为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 央视大火案经过3天庭审,21位被告人中多名被告人当庭明确表示认罪。当日庭审临近尾声时,徐威在最后的陈述中明确表示认罪,认为其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还给央视带来了不良影响,感到非常悔恨,并再次劝说同案人员认罪伏法。 法官在宣判现场并未询问被告人是否上诉,在场几位律师也表示要在会见当事人以后再做出是否上诉的决定。 这场诉讼是否就此结束,还是个未知数。
新闻背景:央视大火事故 2009年2月9日,在建的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园区文化中心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在救援过程中造成1名消防队员牺牲,6名消防队员和2名施工人员受伤。建筑物过火、过烟面积21333平方米,其中过火面积8490平方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383万元。中国国务院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发生火灾的大楼是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电视文化中心,高159米,被称为北配楼,邻近地标性建筑的央视新大楼。央视新台址工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中央商务区(CBD)核心地带,由荷兰大都会(OMA)建筑事务所设计,并于2005年5月正式动工。整个工程预算达到50亿元人民币。发生火灾的大楼内设有北京文华东方酒店,该酒店拥有241间豪华客房。 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建设单位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大型礼花焰火燃放活动;有关施工单位大量使用不合格保温板,配合建设单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监理单位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和违规采购、使用不合格保温板的问题监理不力;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对非法销售、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工程中使用不合格保温板问题监管不力。 71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中央电视台副总工程师、央视新址办主任徐威,央视新址办副主任王世荣,央视国金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高宏等44名事故责任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7名事故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给予时任国家广电总局党组成员、中央电视台台长、分党组书记、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业主委员会主任赵化勇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中央电视台副台长、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业主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李晓明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依法对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罚款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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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央视新址大火案宣判 徐威获最高刑期7年 地址:http://www.jianlihr.com/news/hangye/155899.html